恩~

我想羅小姐的部落格應該不會有很多人看

所以應該不會引發戰論

就讓我暢所欲言吧XD

 

羅小姐

同意同性結婚

同意收養制度

但是

我對於伴侶制度和家屬制度有很大的存疑

先說我為什麼同意好了

同性戀也是人阿

我身邊很多很多同性戀

尤其是我今天認識了很多新朋友

他們很溫柔

他們很理智

他們對生活很有想法

所以我認為他們很有資格享受跟異性戀一樣的人權

為什麼他們不能擁有小孩

收養一個小孩不是你說想收養就收養的

他需要的評估很多

社工也不是簡單的角色

並不是你有滿滿的愛就可以收養小孩的

社工又不是有愛萬事行的人

再加上現在不孕的人那麼多

我不認為開放同性戀收養小孩會對這有什麼影響

當他符合了收養的資格表示他絕對擁有這小孩所需要的一切

因為他是從如此多的競爭者中脫穎而出

至少他們會是輔合社會大觀下的好爸媽

所以我認同以上兩個制度,同性結婚以及收養

但是羅小姐真的不能理解為什麼伴侶制度要跟這些東西綁在一起

這跟同性戀無關吧= =

我們先來看一下伴侶聯盟所說的文章好了

連結在此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多元成家方案表解(2013.11.01)

這是其中的一個圖

那我來講講我自己的感覺吧

 

有人說我不想跟我要離婚的人平分財產

財產的部分其實是有很多種保障方法的

不用擔心誰吃了誰便宜 連結參考這裡

有人說

但是我婚後的財產要平分欸

ㄜ...

妳出去工作賺錢

另一半沒有努力嗎?

最好的方法就是你在婚前努力賺錢

做好婚前財產制

婚後財產如果有證明那是妳名下的

例如房子署名

那根本就不是問題

 

 

有人擔心

有一天我要生了重病

沒人幫我簽DNR

這更不用擔心

因為DNR是可以加註在健保卡裡的

 

如果我們是朋友

一起生活的室友

如果我沒有打算一輩子跟他一起過

我何必簽署伴侶制度

讓一個我短暫的伴侶

讓他來決定當我發生什麼意外時無法決定的事情呢

可能是影響我一輩子的事呢

那如果我決定要一輩子跟他一起過

為什麼不簽定婚姻制度讓她有個身為一個配偶有的權力

在現今社會

其實已經很少人會講一輩子這種事了

因為人心變化太快

有種感覺伴侶制度給了人變心的理由

因為我們不是夫妻

 

在講到不用性忠貞這件事

就更令人匪夷所思了

我們這樣想好了

"你愛你的伴侶嗎?"

"愛"

"那妳可以接受你愛的人跟別人上床嗎?"

如果你的回答是"可以"

那真的是奇葩了

 

伴侶制度的一部分的立意是"一生一世的愛,是一種理想狀態,當理想狀態無法達成時,我們還是得好好的理性來談分手。"

這真的很奇怪

當我們有了婚姻後就不能好好理性的分手嗎?

是否有點太小看人的智慧

不然現在離婚率這麼高是怎麼來的

大部分的人是可以好好接受理性分手這件事了

再者

我覺得婚姻制度保障的是弱勢的那一方

今天老公不愛我了

在伴侶制度下

他可以說走就走

在婚姻制度下

他沒有我的同意不准走

有人會說

妳要守著一個不愛你的人本來就是錯的

這時候我一定要罵一下髒話 "幹,你一定是沒有經歷過那種痛徹心扉的分手過才會這樣講"

愛是會消退的

尤其當一個人對你很冷淡的時候

但是當你愛意正濃時

憑什麼他去風流快活了我卻要在悲傷裡水深火熱

抱歉 小姐我是那種玉石俱焚的人

要走,可以,等我們之間的愛消磨的一點都沒有的時候

到時候,你的離開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

不痛不癢

當然

這跟每個人的價值觀有關

如果你是那種他去找第三者快活沒關係

我就是不要看到他不要我

那你當然可以選擇趕快離婚

所以我說婚姻是保障弱勢者

他讓那個還無法脫離的那個人有選擇的餘地

這些狀況當然是指正常的狀況

例如像那種家暴就可以去訴請強制離婚

 

在婚姻制度是幾乎很完善之下

我們要去通過一個不完善的伴侶制度

這不是製造法律漏洞給別人鑽嗎

我沒有說我反對伴侶制度

我是說我對它有存疑

因為它太不完善

裡面太多漏洞可以鑽

我有一個朋友講了一個很好笑的說法

他說

這樣離婚率就會下降嘞

因為既然有簡單的伴侶制度可行

誰還要結婚

是開玩笑的語氣

但是也說出了重點

我們都是凡人

有惰性

有平坦的路走何苦要走充滿荊棘的路

常常覺得

現在的人已經不說永遠了

已經不說一輩子了

婚姻是一種承諾

承諾我們會在接下來的人生都有彼此

伴侶制度不就是替我們未來可能會分開作鋪路嗎?

如果一對情侶

在一開始就覺得我不會跟這個人過一輩子

到那底為什麼還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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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sannaGard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